根据《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办法》要求,现将我院2025年上半年拟发展对象推优推荐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推荐要求
(一)推优推荐必备条件
1.入党积极分子党校培训结业满一年(第68 期及以前);
2.上一学期期末成绩排名达班级1/2;
3.上学期无挂科;
4.上学期无违纪现象;
5.上学期无因个人原因为其他同学或班级造成重大损失;
(二)推优推荐条件
1.上学期综合表现量化优秀。
二、名额分配
2022级、2023级和24级专升本每班(团)推荐1名。
三、推荐流程
1.班(团)发布通知,符合推荐条件同学填写综合表现量化表并准备相关材料;
2.班主任主持并以综合表现量化表为基准开展推优推荐工作;
3.班(团)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推荐表和登记表上报学院。
四、时间要求
1.时间要求:3月27日前(下周四)下午17:00
2.上报材料:附件4、5、6、7纸质版,班主任签字上报学院各党支部(3-216办公室);附件6、8电子版发至jiuwei69@qq.com。
附件:
4.班团会议记录
5.综合表现量化表证明材料承诺书
6.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班(团)拟发展对象综合表现量化表
7.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班(团)拟发展对象推荐表
8.2025年上半年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党委拟发展对象登记表